根据区编办的批复,我局对内设股室进行了调整,现明确各股室职责(试行)如下:
一、办公室(总量控制和考核股)
1、办公室:负责人事、党建、纪检、监察、文秘、工青妇、计生、保密、档案、财务、扶贫、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组织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全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保护资金。
2、内挂总量控制和考核股:负责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环境统计工作;承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及排污权交易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涉及环境保护的考核工作;负责“五城同创”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保宣教工作;承办绿色社区及绿色学校等社会表彰和各类环境奖项推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审批(包括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申请、延续、变更、注销),其它审批权限不在区级的行政审批的初审(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辐射安全许可证、固体废物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守法证明开具、夜间建筑施工的审核等事项)。
三、环境监察股(环境监察分局)
负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处理;负责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监督检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负责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环境质量体系认证工作;负责总量减排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议案、提案的调查处理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诉讼;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辐放射源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发放工作。
四、环境监测站
负责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和环境污染纠纷监测、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督监测和委托监测,发布环境状况公报、重大环境信息,为政府环境保护决策及环境监督执法、排污收费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负责总量减排的环境监测工作;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2014年10月22日